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5〕3号)要求和省教育厅专业设置相关文件精神,经系部申报、专家论证、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校长办公会审议和学校党委会研究,预申报“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授予理学学位;预申报“康复物理治疗”专业,授予理学学位;预申报“中药制药”专业,授予理学学位;预申报“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授予工学学位;预申报“药物经济与管理”专业,授予管理学学位;预申报“助产学”专业,授予理学学位;预申报“老年医学与健康”专业,授予管理学学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月23日至7月29日。
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来电或来函联系。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信函方式对公示内容提出的书面异议材料须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其真实性由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19-2233047(学校纪检);0319-2233290(学校教务处)。
附件:1.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设置预申报材料
2.康复物理治疗专业设置预申报材料
3.中药制药专业设置预申报材料
4.生物医学工程专业设置预申报材料
5.药物经济与管理专业设置预申报材料
6.助产学专业设置预申报材料
7.老年医学与健康专业设置预申报材料